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以基金单位及现金支付基本费用及浮动费用予管理人

11584 10月28日
share-image.png
张展雄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为您实时提供最新的公告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发布公告,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已收取合共466.528万个新基金单位,作为支付2018/19年财政年度第四季的管理人费用、费用调整及2019/20年财政年度第一季的管理人费用叁者的50%。该等新基金单位占紧随该发行后的已发行基金单位约0.28%。

同时,管理人已于2019年10月收取现金1370.245万港元,作为费用调整的现金部分(114.51万港元)及2019/20年财政年度第一季的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港币1255.73万元)的总和;亦已于2019年8月收取2018/19年财政年度第四季的管理人费用的现金部分,金额为1253.56万港元。

于收取该等新基金单位前,管理人持有1.379亿个基金单位。于发行该等新基金单位后,管理人持有合共1.426亿个基金单位,占紧随该发行后的已发行基金单位总数约8.61%。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首季整体物业组合平均租用率为95.9%

10月17日 | 安琪儿

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全年税后溢利同比增长10.3%至15.91亿港元 派发比率为96.4%

9月4日 | 董慧林

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将以现金支付50%及基金单位支付50%方式支付予管理人相关费用

5月17日 | 陈鹏飞

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管理人已收取458.4万个新基金单位作为部分管理人费用

4月24日 | 陈鹏飞

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3月末整体物业组合租用率为96.9%

4月10日 | 陈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