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发布公告,于2016年10月11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及香港结算已与深交所及中国结算订立协议建立深港通。经各方协定的深港通主要特点(包括建立订单路由安排及合资格透过深港通进行买卖的股票)反映联合公告所载原则。
根据该协议,深交所与联交所以及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将分别平均分享因深港通产生的交易及结算费用,一如现时沪港通下各方分享收入的安排。该协议下各项安排的实施须看能否履行条件,包括已获得所有必要批准、实施有关安排所需的所有适用法规已获制订或修订,以及所有相关文件已获签署及生效。
按联合公告所述,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启动深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