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首都信息(01075)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接获数份分别由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及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厦门融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原数名自然人股东以个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
1.继续履行该公司与融通公司原股东于2014年7月21日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定》;
2.该公司向该等人士支付股权转让款合共人民币约2220.15万元;
3.及逾期付款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分别自2017年9月1日(前述股权转让款的50%)、2018年9月1日(前述股权转让款的50%)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为止及案件受理费。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诉讼与公司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的有关法律诉讼公告属同一诉讼事项,在目前而言,评估有关诉讼对集团的潜在影响并不实际。
预期法律诉讼将不会影响集团的正常运作。公司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要求撤销公司与融通公司原股东于2014年7月21日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的公告。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以便其股东及投资者知悉有关法律诉讼的任何重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