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就未偿还本金额为3664.35万港元的贷款订立结算契据

10618 10月8日
share-image.png
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发布公告,于2017年12月5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德泰财务作为贷款方与借款方订立贷款协议,根据贷款协议,借款方须于2018年11月5日或之前偿还贷款的本金额及所有应计利息。

于2019年10月3日,借款方向贷款方偿还1100万港元,其中764.35万港元为直至2019年10月3日的贷款的所有应计利息及违约利息,而335.65万港元为贷款本金额的一部分。借款方偿还1100万港元后,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为3664.35万港元。

于2019年10月8日,贷款方与借款方订立结算契据,以结算借款方于贷款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及责任。

董事认为,鉴于:

1.借款方于2019年10月3日向贷款方偿还1100万港元,以清偿所有未偿还利息及违约利息以及部分贷款本金额;

2.对借款方提出冗长而昂贵的法律诉讼或清盘程序可能不符合集团的最佳利益,因为其可能影响全额收回未偿还款项的可能性;

3.贷款方于结算契据项下贷款的未偿还本金额以外将收取额外赔偿金额;

4.借款方提供5.81亿股亚太丝路投资有限公司(00737)股份作为股份抵押项下的担保,故结算契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年度股东应占亏损收窄1.1%至1.55亿港元

9月29日 | 陈鹏飞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预期年度净亏损同比有所增加

9月18日 | 张展雄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陈永杰辞任执行董事

9月3日 | 陈楚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完成出售香港金钟道物业

8月13日 | 董慧林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延迟出售香港金钟道物业资产日期至8月13日

7月29日 | 陈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