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东俊安资源(00988)公布,于2016年10月5日收市后,买方(Max Super Investment Limited,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俊安资源(香港)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代价10亿港元将由买方以现金支付予卖方(或其代名人)。
该销售股份指Champ Concord Limited全部股本;销售贷款是指目标集团于完成日期结欠卖方或向卖方产生的所有承担、负债及债务。于2016年8月31日,目标集团结欠卖方约9.71亿港元。
待重组完成后,目标集团将由(其中包括)21间持有物业公司组成,而该等持有物业公司则于香港持有30项物业(包括办公室单位、住宅单位或房屋及车位)。该物业主要位于香港港岛南区黄麻角道88号、铜锣湾礼顿道103号、大坑径23号、渣甸山名门、马鞍山西沙路608号、乐活道12号、香港大埔三门仔路23号及大屿山愉景湾。
公告显示,卖方为持有公司约8.37%股权的股东。卖方由蔡穗新先生受控制法团直接拥有约80%权益,余下约20%权益则由柳宇先生直接拥有。柳先生及蔡先生均为执行董事(公司关连人士)。作为蔡先生的联系人士,卖方亦为公司关连人士。
因此,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4 A章所界定公司的关连交易。因此,该交易须遵守(其中包括)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公布及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批准的规定。
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于集团财务报表内综合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