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公告,于2019年9月30日,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协鑫电力(均为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作为租户)分别与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保利协鑫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业主)就重续首项物业租赁订立首份租赁协议;及就重续第二项物业租赁订立第二份租赁协议,租期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为期一年。
首份租赁协议租金协定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75元(不包括管理费)。因此,苏州协鑫新能源应付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的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148万元。第二份租赁协议租金协定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75元(不包括管理费)。因此,协鑫电力应付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的租金约为每月人民币3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