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00493)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16年10月3日采纳受限制股份奖励计划,据此,集团可根据信托契约及计划规则向参与者授予股份。
根据计划规则,独立受托人将收购股份并代获选参与者以受托形式持有股份,直至各归属期末,已归属股份将转让予获选参与者。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界定的购股权计划,因此无需获得股东批准。
智通财经了解到,该计划的特定目的为:表彰及鼓励若干参与者的贡献并给予其奖励;为集团进一步发展吸引合适人员;为若干雇员提供直接经济利益实现集团和若干雇员之间的长期雇佣关系。
据悉,该计划自采纳日期起计10年期限内有效,但董事会可根据计划规则决定提早终止。另外该公司就为该计划的股份池购买股份而将作出的初步最高出资额为20亿港元。根据采纳日期的公司股份收市价0.97港元,可凭借该数额购买至多约20.62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约9.39%。
于任何时点,受托人根据该计划不得持有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截至发稿,国美电器股价上涨1.03%至0.98港元,成交额3167.54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