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丰(00494)拟要约收购本金额7.5亿美元的票据并发售新优先无抵押债务证券

11672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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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利丰(00494)公布,就本金额7.5亿美元年利率5.250% 于2020年5月13日到期的票据,于2019年9月23日,该公司宣布向其票据持有人提出要约,按照本公布所述的程序以及收购要约备忘录所列条款,且受限于收购要约备忘录所列的条件和收购要约备忘录内所指的要约限制下,容许该公司以现金收购任何及所有该等票据。

要约项下的票据购买价将为票据本金额每1000美元1018.5美元。累计未付利息(如有)将按照本公布及收购要约备忘录所载条文支付。

提出要约旨在让公司主动处理票据的到期日,继续其去杠杆化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公告称,要约于2019年9月23日开始,并且于2019年10月2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届满(受限于该公司延长、重新启动、修订及╱或终止要约的权利)。收购要约结算日预计为2019年10月4日(受限于公司延长、重新启动、修订或终止要约的权利)。

公司已委任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渣打银行为要约的交易经理,并委任D.F. King Limited为要约的资讯及要约代理。

另外,公司已宣布一系列于2019年9月24日开始的固定收入投资者会议。受制于市场状况及惯常新发行流程下,该公司可能宣布按照公司的中期票据及永久资本证券计划,只根据S规例发售(新票据发售)的新优先无抵押债务证券。

倘若该公司于届满期限前宣布新票据发售,公司将考虑的因素,包括拟获分配新票据的相关投资者,于新票据定价与分配之前(可能在届满期限之前进行),是否已经根据要约作出有效票据提售或表明提售票据的确实意向,该公司拟向此等合资格投资者优先作出分配。任何此等优先权的适用限度,经公司单独全权酌定,最多将达该等票据持有人已经根据要约提售的票据本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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