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高速(00548)拟0.67元收购包头风场资源发展大环保产业

10675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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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深圳高速公路股份(00548)公布,该公司、江苏金智、南京宁风(卖方)、中明绿源科技有限公司(卖方担保人)及项目合作方北京金智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该公司、江苏金智同意分别以人民币 0.67 元和0.33 元的价格收购包头南风 67%股权和 33%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各方认可的包头南风集团对外合共的净债务约为约人民币20.18亿元,该公司将为包头南风约13.52亿元债务承担股东责任。

于本公告日,包头南风的全部资产包括于内蒙古自治区设有 5 家均从事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四风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项目经营期自 2018 年 9 月至 2038 年 9 月;而陵翔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项目经营期自 2018 年 11 月至 2038 年 11 月。包头南风拥有 165 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247.5MW,经核准的上网电价为人民币 0.49 元/千瓦时。

南京宁风拥有的包头南风股权无任何权利负担,包头南风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将持有的四风电公司 100%股权及股权派生权益质押给四风电公司 EPC 总承包方北京金智及其关联方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其总额约人民币 16.6 亿元债权的担保;将持有的陵翔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其总额约 3 亿元融资租赁款项的担保。

公告称,公司投资包头南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其全资拥有的五个子公司的风场资源。包头南风的财务结构具有高负债比率的特点,该公司投资包头南风的主要成本并非本次交易代价人民币 0.67 元,而是未来可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承担包头南风总计约人民币 13.52 亿元债务的股东责任。因此,董事会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总资产、总负债方面的数据。

投资包头南风可以扩大该集团的营业收入来源和盈利基础,有利于集团迅速进入风力发电行业,有利于集团内业务的协同和整合,有利于集团实现战略目标以及可持续的发展。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其项下的交易有效地发展了集团大环保产业,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

目前,包头南风的债务成本约为 7.5-9%,处于较高水平。假定本次交易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完成,预计合并日将增加集团总资产及总负债分别约人民币 19.17 亿元及人民币 19.17 亿元,增加集团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约人民币 4771 万元及人民币-465 万元。集团综合借贷成本在 4-5%之间,包头南风的财务成本每降低 1%,可以使集团财务成本减少人民币 1350 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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