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集团(00581)公布,于2016年9月30日,津西钢铁与鑫轩型煤已签订鑫轩框架协议,为期3年,由2016年9月30日开始并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
根据协议,津西钢铁或其附属公司将向鑫轩型煤或其附属公司采购轻烧白云石、铁粉、焦炭、石灰及相关产品。
预计鑫轩每年上限金额截至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的3年的每年将分别不会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人民币1.08亿元及人民币1.08亿元。
鑫轩型煤现时为张新先生全资拥有,张新先生被视为公司的关连人士,是由于其为张玉海先生的侄儿(因张玉海先生是津西特钢的董事而属于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张新先生及相应地鑫轩型煤成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在鑫轩框架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在鑫轩框架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条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