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五洲国际(01369)公布有关诉讼公告,公告旨在向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当前集团牵涉的多宗重大诉讼最新进展。进展如下:
1.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第一宗诉讼原告)于2019年5月5日对公司三间附属公司、舒策丸及舒策城(第一宗诉讼被告) 提出申索,要求1.第一宗诉讼被告偿还第一宗诉讼原告资金信托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单位下同)连同应计利息及违约金以及2.第一宗诉讼原告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品。案件已于2019年8月19日开庭审理。
2.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对公司四间附属公司(第二宗诉讼第三被告)及无锡龙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宗诉讼第四被告)及舒策城、朱丽娟、舒策丸及齐雪琴(统称为第二宗诉讼被告)提出申索,要求1.第二宗诉讼被告向第二宗诉讼原告支付本金1795.7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及2.第二宗诉讼原告对第二宗诉讼第三被告及第二宗诉讼第四被告提供的质押物的变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公告日期,该案的聆讯日期尚未确定。
3.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宗诉讼原告)于2019年5月12日对公司两间附属公司(统称为第三宗诉讼被告)提出申索,要求1.第三宗诉讼被告向第三宗诉讼原告支付公司债券本金1000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以及2.第三宗诉讼原告就第三宗诉讼被告提供的抵押品物处置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截至公告日期,该案的聆讯日期尚未确定。
4.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宗诉讼原告)于2019年5月13日对公司两间附属公司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称为第四宗诉讼被告)提出申索,要求1.该集团向第四宗诉讼原告支付公司债券本金2050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及2.第四宗诉讼原告就第四宗诉讼被告提供的抵押物处置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案件已于2019年8月2日开庭审理。
由于截至公告日期,以上四宗诉讼均未有裁决,董事会认为,于公告日期评估该等诉讼对集团的全面潜在影响并不实际。
5.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申索方)对该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第五宗诉讼第二被告)及另外三间公司提出申索,请求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定公司及第五宗诉讼第二被告向申索方支付公司债券本金1000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
该案的聆讯日期尚未确定,而仲裁程序仍处于初期阶段。董事会认为目前评估仲裁对集团的全面潜在影响并不实际。
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