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旅(00308)公布,于2016年9月29日,世界之窗(公司拥有51%股权的附属公司)、工商银行及华侨城控股(其拥有世界之窗49%股权)订立第一项委托贷款协议,先期使用期由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止为期1年,可于先期使用期后延期最多2年。
据此,工商银行(应世界之窗的要求且作为世界之窗的受托人)同意向华侨城控股发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贷款,该委托贷款乃由世界之窗提供资金。
于同日,锦绣中华(公司拥有51%股权的附属公司)、工商银行及华侨城控股(其拥有锦绣中华49%股权)订立第二项委托贷款协议,先期使用期由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止为期1年,可于先期使用期后延期最多2年。
据此,工商银行(应锦绣中华的要求且作为锦绣中华的受托人)同意向华侨城控股发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委托贷款,该委托贷款乃由锦绣中华提供资金。
华侨城控股分别为世界之窗及锦绣中华的主要股东,因而为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委托贷款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订立委托贷款协议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