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发表研究报告,内容主要涉及230间恒指成份股、国企指数成份股及其他金融、房地产、零售、及科技上市公司的企业管治情况。
普华永道研究发现,69%香港上市企业符合企业管治守则内有关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的部分要求,当中86%的恒指成份股已按照要求作披露,却只有60%国企指数成份股有进行相关工作。
据了解,香港企业管治守则是联交所于2014年12月提出,用来进一步收紧风险管理要求和界定上市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层角色责任,该修订对所有会计年度于2016年1月1日开始的上市企业生效。
报告显示,研究对象中,仅64%企业有披露办认、评估、及管理重大风险的程序,当中恒指成份股占64%,国企指数成份股则占23%,报告又指,只有20%的企业披露他们有足够资源和合资格且富经验的审计员工。
按照行业类别来看,金融服务业和房地产公司的披露工作比科技及零售类企业完善。对此,普华永道中国及香港内部审计主管合伙人梁岚表示,金融和房地产公司较常聘用第三方作审计,在披露工作方面表现较好。且金融公司因为本身已面对较多监管,较易适应,而房地产公司则是因市值较大,资源充足,有能力负担委任第三方作审计的费用。
梁岚还表示,由于企业管治守则修订的门槛不高,相信所有上市公司都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