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新控股(01048)就港交所取消公司上市地位决定要求书面理由

8123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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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煜新控股(01048)公布,根据2019年8月23日的公告所披露,该公司收到港交所发出的函件,提述兹因公司的股份于港交所的买卖已经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暂停,但直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仍未能恢复股份买卖。因此,港交所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 6.01A 条,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该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2B.13(1)条,就上市委员会的决定要求书面理由。

公告称,公司将继续就上市委员会的决定向其专业顾问寻求适当意见,及可能于收到书面理由后提交对上市委员会的决定的复核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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