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集团(00935)发布公告,于2016年9月28日,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该公司拟以每股1.25港元配售1.11亿股于承配人,配售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份约10.00%,占经扩大后已发行股份约9.09%。
公告称,配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约1.33亿港元,其中约7000万港元拟用作投资于现有项目及未来业务发展机会、约3000万港元拟用作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以及余下约3340万港元拟用作该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此外,吴惠民先生(该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拟与承配人订立补偿协议,据此,倘于基准日每股股份的收市价跌至低于补偿价,吴先生将同意向承配人作出现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