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01336):李琦强及刘崇松分别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任职资格获核准

11812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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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保险(01336)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李琦强任职资格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19]632号)及《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刘崇松任职资格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19]636号),北京银保监局已核准李琦强担任公司董事、刘崇松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同时,经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公司选举产生的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中,具备任职资格的监事已达4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组成人数要求,第七届监事会依法正式组成。

李琦强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刘崇松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此外,第七届监事会依法成立后,毕涛作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退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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