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昌行集团(01828)公告,有鉴于中信泰富集团对集团汽车需求日益增加,于2019年8月20日,公司与中信泰富订立总协议,当中载列中信泰富集团将继续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向集团购买汽车。
于有关期间上限如下:总协议日期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期间600万港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2100万港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2300万港元。
为配合集团策略性方向及长远定位策略,集团预期将向不同客户(包括中信泰富集团)销售多种类型的汽车。经考虑上述各项,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有关集团将向中信泰富集团提供汽车售价定价基准及付款条款均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于集团的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与向其他独立第三方提供条款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