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放互联网视听外资准入条件,具体影响几何?

29375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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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互联网与娱乐怪盗团”,作者怪盗团团长裴培。  

发生了什么事情?

8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重点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互联网信息领域开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开放互联网视频、游戏和图书等互联网内容运营业务外资准入条件,探索在北京市试点开放区域,突破现有政策,允许外资在满足内容监管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网络游戏下载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推动工信部在示范园区放宽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VPN)外资准入条件,外资企业开展VPN业务,试点开放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为在京外资企业提供专属VPN落地服务。

我们怎么看?

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互联网视频、游戏、图书等,一直属于国家高度管制的业务范畴。根据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现工信部)于2007年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必须从广电主管部门取得许可证,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从事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还应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现在,北京市政府提出推动互联网视听服务的外资准入,具备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加快对外开放,深化全面改革:目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在这种情况下,主管部门主动开放互联网视频、游戏、图书等业务的外资准入,而且以北京为试点,体现了加快对外开放、深化改革的决心。对于国际投资者、互联网巨头来说,这是一种非常积极的信号。当然,对外开放的前提是“满足内容监管和数据安全”;无论在中国开展什么互联网内容业务,必要的监管仍然不可少,现行的监管框架并未改变。

哪些互联网巨头可能进入中国?国际上知名的互联网视听服务商很多,Facebook(FB.US)、Netflix(NFLX.US)、YouTube、Twitch、Spotify(SPOT.US)等都有过进入中国的计划。显然,对外开放不是无节制的,国际互联网巨头必须先表达遵守中国监管制度的决心、与监管部门建立互信,才能逐步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认为,苹果、微软、索尼都有在中国经营的悠久历史,守法记录较好;它们的互联网视听业务以PGC/OGC为主,门槛较高,内部审核机制完善,可能成为第一批获准进入中国市场的服务商。Netflix也以PGC\OGC为主,但是历史上没有在中国经营过,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获得监管认可;至于YouTube、Twitch,因为UGC太多,审核比较复杂,即使能进入中国,时间也会很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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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互联网行业格局有何影响?我们认为,影响首先在于法务和公司治理层面:由于牌照准入制度较严,互联网内容服务商若想赴海外上市、或接受境外投资,往往都会采用VIE架构。如果牌照对外资放宽,许多互联网公司都不必搭建VIE架构,境内上市、A+H上市的难度大幅降低。在业务层面,首当其冲的是长视频平台:如果来自境外的优质PGC/OGC平台涌入,无疑将对行业格局构成扰动;其次是广播、音乐平台。至于直播、短视频平台,由于UGC占比较高、中外文化差异较大,受到的影响可能较小的。至于游戏行业,由于外资公司缺乏在中国的流量平台和运营体系,我们预计它们仍将依赖腾讯、网易、B站等境内巨头,而非自主进行运营。

在长期,还会发生什么变化?如果互联网视频、游戏、图书业务能够对外开放,那么,在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前提下,Google、Facebook等综合性互联网巨头,也有可能在中国全面开展业务。一方面,中国将坚持在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可控、在监管方面的严格要求;另一方面,也会将越来越多的业务开放给合格的外资公司。但是,北京市的《三年行动计划》只是一个框架,我们期待更多的政策细节披露。

投资者该如何应对?

由于政策实施细则尚未公布,难以判断对具体公司的影响。但是,我们认为,该政策对长视频行业的影响较大;对互联网广播、音乐行业的影响其次;对短视频、直播、阅读行业的影响较小;对游戏行业的影响最小。即使国际互联网巨头进入中国,也会寻求本地合作伙伴、运营方,而非采取全面的竞争态势。

风险提示:监管风险;技术变革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估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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