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菱控股(01318)与深圳诺信金融控股签排他性协议

34038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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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坤 智通财经编辑

格菱控股(01318)发布公告,于2016年9月19日,集团与深圳市诺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者)订立一份排他性协议。

根据排他性协议,投资者深圳市诺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支付第一期款项400万港元(受在若干条件下可退回所规范),投资者继而会被授予自排他性协议日期起六个月之排他性期间与公司商议及订定格菱集团之重组建议条款。此外,投资者已同意,在若干限制及条件规范下,负责重组建议费用。

于排他性期间,投资者将协助公司就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恢復买卖而编制一份建议以提交联交所批准,及重组文件以列载重组建议的条款。

预期重组建议之完成将有待获得多项批准,方可作实,包括公司与其债权人订定债务偿还安排计划、公司股东批准重组建议,及获得联交所及证监会相关之批准及╱或豁免。

公司并无就建议重组订立任何具约束力之文件,例如重组协议,而纵使已订立该文件,概不保证重组建议将会完成;公司股票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