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越秀地产(00123)发布公告,于2019年8月2日,广州海樾荟与广州越展就发展集团的养老业务订立有关租赁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为期12年。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集团须将租赁物业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订立的交易将被视作集团的资产收购;及于租赁协议的期限内将可变租赁付款确认为集团产生的开支。
场所位于中国广州荔湾区西湾路148号的土地及建筑物、庭院及构造物(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为2.56万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35万平方米;仅作养老和医疗服务用途。
租赁物业位于优质地段,即广州市核心老城区,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商业及医疗设施完善,因此集团认为租赁物业适合改建为养老设施。订立租赁协议(将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将确保集团在相当长的时间在合适的优质地段物色宽敞的空间经营其养老项目。
据悉,广州海樾荟为广州城建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城建由公司间接拥有95%权益。广州越展由广州越秀集团间接全资拥有,并受业主委托经营及管理租赁物业。广州越秀集团由中国广州市人民政府全资实益拥有,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