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地产(00193)出售新发投资企业99%已发行限额股本 代价为120万港元

10299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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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冠中地产(00193)公告,公司于2019年7月2日与港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一份买卖协议,据此透过出售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Tamulus Limited及Silver Pro Limited,统称为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公司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集团于新发的权益(连同相关股东贷款),现金代价为120万港元。出售事项已于2019年7月30日完成。目标公司及新发自此后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出售事项代价为120万港元,相当于集团收购新发后新发产生开支及公司就出售事项产生法律费用。因此,董事认为代价属公平合理,订立出售协议符合公司最佳利益,从而令集团管理层能更好地将资源运用于集团业务经营其他方面。

公司分别于2007年6月29日及11月5日透过目标公司向买方收购新发99%已发行限额股本。新发的主要资产为其于位于澳门路环九澳圣母马路的一幅土地的100%拥有权。由于该土地的土地批给已经失效而该土地拥有权为新发主要资产,公司欲出售其于新发全部权益。新发已就该土地向澳门中级法院递交两项司法上诉,其中一项诉讼程序仍在进行。根据出售协议,买方同意并承诺承担及支付新发就上述司法上诉已产生及于完成日期后将产生全部法律及连带成本、费用及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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