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拟购买马钢集团土地两宗及重机公司土地一宗

15036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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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公告,2019年7月22日,公司与马钢集团就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建设用地签订土地转让协议A,及就节能减排CCPP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签订土地转让协议B;与工程技术集团就节能减排CCPP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相关地面资产及费用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与工程技术集团全资附属公司重机公司就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建设用地签订土地转让协议C。据此,公司拟购买马钢集团土地两宗、重机公司土地一宗,拟购工程技术集团部分地面资产并支付相关费用。

根据土地转让协议A,公司拟向马钢集团购买土地转让协议A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106.73亩,位于马鞍山市天门大道西侧马钢三厂区,三台路以南。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约24.58年,基准日标的土地帐面净值为人民币2554.44万元(含税),评估总价为人民币2547.20万元(含税),增值率为-0.28%。

根据土地转让协议B,公司拟向马钢集团购买土地转让协议B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177.77亩,位于马鞍山市甯芜路西侧马钢一厂区,湖北路以北。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约24.58年,基准日标的土地帐面净值为人民币4165.96万元(含税),评估总价为人民币4242.74万元(含税),增值率为1.84%。

根据土地转让协议C,公司拟向重机公司购买土地转让协议C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14.52亩,位于马鞍山市天门大道西侧马钢三厂区,马钢东路、马钢大道、重机公司加工一分厂厂房和公司3号煤气加压站之间。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约24.58年,基准日标的土地帐面净值为人民币347.13万元(含税),评估总价为人民币347.13万元(含税),增值率为0.00%。

根据搬迁补偿协议,公司拟向工程技术集团购买位于土地转让协议B项下的土地上的地面资产,含建构筑物、附属物、破坏性设备费、可搬迁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地面资产评估总值(含建构筑物、附属物、破坏性设备费、可搬迁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为人民币5755万元。

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所购买的标的均是公司发展所需,主要用于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及节能减排CCPP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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