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创新投资(01217)公布,于2019年7月19日,该公司投资入股的太阳创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阳创建(中国)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其已委托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H章《公司(清盘)条例》第33条款,已经接力联冠中国向香港高等法院呈请对新昌控股进行清盘,案件编号:HCCW198/2019。事由如下:
太阳中国与新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昌,于2019年2月13日签订了采购合同,交易对价为约人民币282.72万元。
通过签署利于太阳中国的担保函,新昌控股及其董事局主席汤应潮和执行董事吴笑娟各别及共同地及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同意为深圳新昌履行在采购合同中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由于深圳新昌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太阳中国多次催款并要求新昌控股、汤应潮和吴笑娟承担担保责任,并于2019年6月1日委托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部和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803部,向新昌控股及其授权代表汤应潮发出了法定要求偿债书。但在法定要求的3周时间内,新昌控股未能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