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津津燃公用(01265)公告,有关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华润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双方于(1)2011年11月2日就成立津燃华润订立的合营企业协议及补充协议,其中述明天津燃气将逐步将其全部天然气相关业务转让予津燃华润;以及(2)2018年6月7日订立的备忘录,其中述明就整体交易中涉及天津燃气向津燃华润转让公司的内资股(可能转让事项)。待各方就可能转让事项订立了正式协议及其项下的先决条件已经达成或获豁免后,津燃华润(或其全资附属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0.54%股权。
自2019年6月10日至公告日期,整体交易所涉的各类资产和工程项目结算定值工作已陆续进行。由于所涉及的施工若干项目及现存的审计证据复杂,需要额外时间收集及整理工程项目歷年的相关资料,虽然余下的工程定值工作所需的完成时间目前难以确定,但是已有明显进展。争取继续以2019年3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推进整体交易和可能转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