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00846)2017年股东应占年度利润减少12.42%至10.24亿元

13481 7月2日
share-image.png
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明发集团(00846)发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该集团实现收入100.71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加97.7%;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度利润10.24亿元,同比减少12.42%;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16.8分。

公告称,2017年收入增加主要由于已交付总建筑面积由2016年的67.43万平方米增加至2017年的102.91万平方米。此外,年度利润减少主要由于于2017年厦门明发商业广场的土地增值税超额拨备拨回减少所致。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明发集团(00846)2016年股东应占利润同比增208.5%至11.69亿元

7月2日 | 陈鹏飞

明发集团(00846)预期尚未发布财务报表将于6月结束时或之前刊发 继续停牌

5月31日 | 陈鹏飞

明发集团(00846)称已设有充分的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

4月30日 | 董慧林

明发集团(00846)接获联交所额外复牌指引 继续停牌

4月18日 | 谢雨霞

明发集团(00846)2018年净利同比下滑13.53%至13.34亿元

4月7日 | 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