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波司登(03998)发布公告,就有关于2019年6月24日及2019年6月26日,就由BonitasResearchLLC于或约于2019年6月24日刊发的一份报告中某些指控作出澄清公告,以及于或约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了一份进一步报告,据称是为了反驳公司在该等公告中作出的澄清。
特此重申,该公司否认该等沽空报告内作出的指控,并认为该等沽空报告内的指控为单方面及具有误导性,并认为该等沽空报告内关于公司及其财务业绩之结论为不正确。该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适用法律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公司已对进一步报告中的主要指控进行了整理及总结,并对指控附加公司的澄清如下:
该等沽空报告指控公司自2015年起虚构纯利人民币8.07亿元,多报174%。
该公司澄清: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有关年度报告的披露规定,上市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仅须披露集团主要附属公司,而这视乎管理层判断及估计。集团过往3年年度报告披露附属公司主要包括至集团三级附属公司,乃由于这些附属公司已反映集团主要资产及负债以及集团大部分业绩。集团部分国内附属公司(约40间公司)主要从事羽绒服产品销售及提供其他服务,并未纳入集团主要附属公司披露资料内。此外,集团综合范围包括约20间海外公司。该等海外公司及中国公司财务资料并无包括在该等沽空报告内。
该公司过去3年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适用法律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核。
该等沽空报告指控杰西的收购后收入为虚构。
该公司澄清:诚如就深圳市杰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所呈报的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第五部分所示,其于2012年度取得的收入及净溢利分别为约人民币2.66亿元及人民币5300万元。
诚如公司2011/12财年年报所披露,自收购“杰西”起五个月期间(即2011年11月4日至2012年3月31日),“杰西”的呈报收入及净溢利贡献分别为约人民币1.7亿元及人民币400万元。除联合年检报告书和2011/12财年年报所采用的报告期不一致外,收入的差异乃主要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差异,因分别就收入以及销售及分销开支调增或然租金金额而对净溢利并无任何影响。
就五个月或然租金金额所作出的调整为约人民币2200万元。净溢利的差异乃主要由于分配至综合範围内的境外公司(例如朗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美满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权及设计费用约人民币1900万元。有关费用于深圳杰西财务报表报告中反映为开支,但于在2011/12财年年报中合并时与朗辉与香港美满的收入进行内部抵销。
该等沽空报告指称,周美和并非“杰西”的创办人。
该公司澄清:该指称与事实不符。女士时装品牌“杰西”由深圳美宝和服装有限公司(周美和创办的公司)于1998年推出,有关业务其后由深圳杰西进行。周美和直至2008年并未持有深圳杰西任何股权的塬因是,当深圳杰西于2001年成立时,倘若周美和作为香港居民成为深圳杰西的股东,则深圳杰西不能享有仅提供予内资企业的税务豁免。
故此,当成立深圳杰西时,周美和两名亲戚张林海(周美和的妹夫)及赖雄亮(周美和的外甥)代表周美和作为深圳杰西名义上的股东,而自从深圳杰西成立以来,周美和一直是其法定代表人,这可以从深圳杰西的注册成立文件可见,而周美和亦一直是深圳杰西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该等沽空报告指称,涉及“邦宝”交易的卖方均非独立第三方。
该公司澄清:于2013年乃自兆宁环球实业有限公司(一间由属于本公司独立第三方即“邦宝”品牌的创始人-陈先生(台湾人),最终控制的公司)收购“邦宝”品牌的控股公司30%权益,而非所指称从周美和控制的公司收购。
关于2016年7月从其中包括劲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诚如孔圣元及其控制实体备案的权益披露表格所披露,该公司为孔圣元最终控制的公司)等收购邦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70%权益。孔圣元于关键时间已不再是公司的关连人士,因为其已自2014年5月15日起辞任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会谨此重申,该集团已聘用国际着名及专业的核数师、法律顾问、估值师或其他顾问,以对每项收购女装时装品牌进行尽职审查及估值,以确保董事会成员获悉所有必要的资料,以考虑有关收购的条款及条件是否公平合理且符合集团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