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苍南仪表(01743)发布公告,有关叶斌就该公司于2014年4月及12月通过有关收回及转让叶斌原持有股份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向相关法院及检察院提出申请。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再111号),该判决如下:
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终298号民事判决及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确认该公司2014年4月1日及12月4日董事会决议中关于决定收回叶斌股份、股金、股息以及将叶斌股份收归企业的内容无效;及驳回叶斌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该判决,该公司在2014年有权对叶斌原持有的股份进行处置并转让给其它股东,该等该公司股份转让为合法有效。叶斌要求该公司向登记机关撤销变更登记并赔偿损失5000万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此外,关于上述叶斌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收回和转让相关的具体结算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另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