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宣布,就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错误处理客户款项有关的监管违规事项及内部监控缺失事宜,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500万港元。
港证监发现,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招商证券(香港)曾经约800次就《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客户款项规则》)明确容许的目的以外的目的,将介乎68,000港元至3.08亿港元的资金由客户的信托帐户转出。
同时,招商证券(香港)没有聘用适当的职员来进行其业务,也没有设立妥善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程序以确保遵从《客户款项规则》及保障客户资产。
由于稳妥保管客户资产是持牌法团的基本责任,因此即使客户资金其后在同日便被转回客户信托帐户,但任何违反这项责任的行为仍是不能姑息的。招商证券(香港)采取有关做法超过三年,显然违反了这项基本责任,及没有遵从《客户款项规则》和《操守准则》。
港证监在厘定罚则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当中包括招商证券(香港)︰
自行向港证监报告有关事宜;进行检讨,以审视在有关期间内该公司规管客户款项分隔情况的操作程序及监控措施;就该公司在有关期间内的客户款项处理程序委托进行独立的合规及监控检讨;及与港证监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及接受港证监的调查发现和纪律行动,且并无证据显示招商的不合规行为令客户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