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拟收购广州两项新地铁房地产项目51%权益

40223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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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越秀地产(00123)公布,凭借与广州地铁的新战略关系的利益,该公司透过与其最终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两份越秀地产期权契约,于公告日期已落实取得可收购两项新地铁房地产项目51%权益的权利。

公告称,广州地铁透过其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已成功投得以下两幅地块:首个项目的战略位置毗邻地铁6号线香雪站,仅相隔600米,并由地下通道直接连接地铁站。按公司所了解,此为黄浦区核心地区的仅有大面积地块(地盘面积为约28.29万平方米及总建筑面积为约91.19万平方米),可发展由住宅楼宇及教育设施组成的多用途综合体。

第二个项目位于地铁22号线陈头岗站东面,为番禺区罕有大面积纯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地盘面积为约24.21万平方米及总建筑面积为约88.12万平方米)。地铁22号线预期将于2020年启用,预期将符合陈头岗项目的销售期,将有助提升项目的价值。

于公告日期,新地铁房地产项目仍处于建设前期的设计及绘图阶段。按公司所了解建设预期将于2019年第三季展开。

于公告日期,广州越秀(透过其附属公司)与广州地铁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以收购两间新项目公司各自的51%股权。假设于2019年5月30日完成,总代价分别约人民币43.6亿元(与萝岗项目有关)及约人民币34.9亿元(与陈头岗项目有关)将由广州越秀(透过其附属公司)就有关收购事项支付。

此外,预期广州越秀将向新项目公司提供进一步资金支持该等项目初步开发。据了解,广州地铁亦与其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以收购新项目公司(其持有萝岗项目)的 9%股权,并按比例分摊未偿还股东贷款(包括应计利息)。

于公告日期,广州越秀亦与该公司订立两份期权契约,广州越秀同意授予该公司权利以向广州越秀(或其附属公司)收购两间新项目公司各自的51%股权及初期贷款利息(连同任何进一步股东贷款)以及累计利息。

董事会认为,落实收购新地铁房地产项目51%权益的权利为公司与广州地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及实现“轨交+房地产”业务战略的重要一环。越秀地产期权将为公司提供机会收购额外优质地块储备约179万平方米,占集团现有土地储备约 9.2%。于两份越秀地产期权均获行使后越秀地产51%收购事项完成时,集团地铁相关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将增加至约325万平方米,占集团现有土地储备总量约 16.7%,及一线城市土地储备约41.9%。

董事会亦认为,越秀地产期权契约可令公司拥有更大灵活度管理其现金流量,继而提升在现时宏观经济环境下维持增长及稳健的最佳平衡的能力。

倘有关收购事项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及进一步股东贷款最高金额约人民币3.13亿元(就萝岗项目而言)及最高金额约人民币3.72亿元(就陈头岗项目而言)已预付予相关新项目公司,则该公司就萝岗项目及陈头岗项目应付的总代价将分别约为人民币49.3亿元及人民币4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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