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万宏源(06806)公布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关重大诉讼事项进展,2019 年 4 月 30 日,原告、被告双方于庭外达成和解,被告已按协议约定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清偿本金和利息。2019 年 5 月 8 日,原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19 年 5 月 21 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
据悉,2016年7月,原告申万宏源证券与被告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融出方,被告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告以其持有的7234万股沪市股票“新五丰”(证券代码:600975)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分5笔向原告融入了合计2.5亿元的资金。
2018年5月2日,被告履约保障比例跌至138.01%,低于约定的140% 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被告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最低值以上;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及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已构成《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