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高富集团控股(00263)公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1)高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协助联交所调查该公司不遵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违规事件而违反《上市规则》第2.12A(2)条;就该交易遵从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违反《上市规则》第14.34、14.38A及14.40条;
(2)该公司执行董事吴倩君未能:以须有及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及采取合理行动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违反《上市规则》第3.08(f)条;竭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及尽力遵守《上市规则》,违反其以《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中的责任;
及谴责:(3)该公司前执行董事李鋈发(2016年9月1日辞职);(4)该公司前执行董事Lee Jalen(2017年5月9日辞职)各自未能遵从《竭力促使承诺》。
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3月26日就该公司及该等董事的申请进行纪律(复核)聆讯,复核上市委员会于首次聆讯中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