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普智通(08165)为达成复牌拟收购汽车经销集团股权 继续停牌

25729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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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华普智通(08165)公告,于2018年10月26日,公司与第一卖方(Sino Vibrant Limited)及周剑芝订立第一协议。第一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向公司出售及促使出售第一目标公司博颂国际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第一收购事项的代价为2.66亿港元,将以向第一卖方或其代名人(须由第一卖方全资拥有)配发及发行第一代价股份的方式于完成时拨付。

于2018年10月26日,公司与第二卖方(Great Harvest Global Limited)及陈国敏订立第二协议。第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向公司出售及促使出售第二目标公司VermontRidge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

第二收购事项的代价为1399.2万港元,将以向第二卖方或其代名人(须由第二卖方全资拥有)配发及发行第二代价股份的方式于完成时拨付。

于完成后,全体现有董事(汪姜维除外)均将辞任。预期遵照适用法律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第一卖方将可提名新董事。进一步详情将于通函内提供。

目标集团主要业务为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经营梅赛德斯-奔驰4S经销店。目标集团亦于中国从事平行进口车辆贸易。于2018年3月,目标集团与IMSA订立独家分销协议,目标集团拥有IMSA授权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于中国独家分销权。目标集团2017及2018年除税后溢利净额为人民币747万元及731万元。

自2018年5月15日起,公司股份暂停买卖。GEM上市委员会及联交所GEM上市(复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未能维持充足水平营运或拥有充足价值有形资产及╱或无形资产,就此,可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证明有充足潜在价值,以保证公司股份持续上市。

集团现有营运规模无法维持集团上市地位。自2018年5月15日起,股东被剥夺买卖股份的开放市场。收购事项并非旨在补充集团的任何现有业务。收购事项主要目的为使集团(完成后经目标集团扩大)符合上市条件,以令股份得以恢复买卖。股份恢复买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对彼等而言至关重要。

红日资本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公司有关申请股份恢复买卖的财务顾问。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公司有关新上市申请保荐人。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以就收购事项及清洗豁免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将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收购事项及清洗豁免向独立董事委员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董事会建议于完成后按公司股本中每10股每股面值0.05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将合并为一股每股面值0.5港元的合并股份基准进行股份合并。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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