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电气(01072)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因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A+H股公司,需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电气(01072)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因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A+H股公司,需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