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00670)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03亿元公司债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22918 9月6日
share-image.png
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布,公司于2016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3亿元的公司债券。该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相关阅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拟兑付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7月15日 | 董慧林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6月旅客周转量及货运运力同比增长18.5%及9.3%

7月14日 | 董慧林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发行40亿元中期票据

7月14日 | 曹柳萍

中国东方航空(00670)拟募集资金85.4亿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7月4日 | 曹柳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完成发行约13.27亿A股 募集资金约85.5亿元

7月4日 | 贺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