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能源(01004)2018年4-12月期间股东应占亏损1.95亿港元

17778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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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智慧能源(01004)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公司实现收入8.57亿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1.95亿港元,每股亏损2.08港仙,不派息。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为集团主要业务。于本期间,集团发电量约为280兆瓦,全部为光伏发电项目,分布于甘肃、安徽、江西及山东四省以及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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