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高集团(01622)18年股东应占溢利增加14.9%至9.91亿元 每股派息3分

8937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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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力高集团(01622)公布2018年业绩,实现收益约人民币67.36亿元(单位下同),与2017年基本持平;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增加14.9%至9.91亿元,每股基本盈利为27.90分,末期股息每股3分。

此外,该公司及其联营实体的合约销售业绩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19.90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249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66.6%和99.7%。

公告称,收益上升乃主要由于济南的澜湖郡和君御华府、南昌的君御世家,以及天津阳光海岸住宅物业的已交付建筑面积增加,当中有部分被合肥力高‧共和城及君御世家,以及南昌滨湖国际,以及济南澜湖郡已交付建筑面积减少所抵销。期内已交付总建筑面积增加1.2%至86.87万平方米。

总收益增加亦由于已交付物业的已确认平均售价上升所致,平均售价增加0.8%至7430元,主要由于济南澜湖郡以及天津阳光海岸的已交付建筑面积增加,而其平均售价相对高于集团2017年的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所致。

于2018年12月31日止,集团总土地储备约为1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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