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石油(00632)年度股东应占亏损收窄83.4%至5841.5万港元

12485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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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儿 智通财经高级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明珠石油(00632)发布2018年业绩,收入同比增长1.08倍至7403.6万港元;股东应占亏损同比收窄83.4%至5841.5万港元;每股亏损1.8港仙。

公告称,期内获得股东应占亏损是由于公司获得毛损,惟亦带有庞大的融资成本及法律及专业费用,分别约为1964.5万港元及775.5万港元。

独立核数师称,集团于2018年度,集团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5800万港元及集团拥有流动负债净额约1.21亿港元,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约为100万港元及无抵押贷款约2700万港元于直至报告日期已逾期且仍未偿还。

此等情况反映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对集团继续按持续经营基準营运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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