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普科技(03823)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有关(其中包括)涉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代价股份的收购上海富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余下50%股权的主要交易的公告;及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及2016年8月1日有关延迟寄发与收购相关的通函。
根据买卖协议,倘于2016年8月31日(截止日期)或买卖双方可能书面协定的较后日期中午十二时正或之前,无法达成(或(视情况而定)由买方豁免)买卖协议项下的先决条件,买卖协议将予终止,而除于先前违反该协议者外,买卖双方不得就买卖协议所引发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事项或事宜向对方提出任何索偿。
由于截至2016年8月31日未能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收购的若干先决条件,且买卖双方并无协定延长截止日期,故根据买卖协议条款,买卖协议已于2016年8月31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