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00811)年度股东应占溢利增0.9%至9.32亿元 末期股息每股0.3元

6565 3月27日
share-image.png
黄明森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发布2018年业绩,实现收入81.87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加11.44%;年度股东应占溢利9.32亿元,同比增加0.9%;每股基本盈利0.76元,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3元。

公告显示,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得益于该集团教育服务业务、一般图书出版业务、阅读服务业务以及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收入增长。

此外,该集团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6.57%,较去年同期毛利率35.16%上升1.41个百分点,主要来自于销售结构的变化,一般图书出版业务的毛利水平上升,以及公司对采购组织的调整,一定程度降低了图书采购成本。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新华文轩(00811)A股股价异常波动 无应披露重大信息

1月30日 | 陈鹏飞

新华文轩(00811)透过基金间接持有天下秀1.3%股权及澜起科技0.49%股权

1月23日 | 张展雄

新华文轩(00811)9月22日至今累计委托理财发生额为8.9亿元

12月17日 | 张展雄

新华文轩(00811)A股异常波动 持有天下秀1.3%股权及澜起科技0.49%股权

12月5日 | 艾尚训

新华文轩(00811)前三季度出版业务毛利率为31.57%

10月26日 | 张展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