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洋投资(00174)公布,谨此提述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就前信贷协议刊发的公告。
董事局宣布,前信贷协议项下的5亿港元有期贷款融资已于其到期日前获更新,而公司(作为借款人)、控股股东(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与贷方(持牌银行,作为原贷方)已于2016年8月30日订立新信贷协议,据此,本金额5亿港元的已更新有期贷款融资已授予公司,由新信贷协议日期起计为期36个月。
根据新信贷协议,公司及控股股东各自须确保控股股东于任何时候仍然为(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不少于30%股权的单一最大股东,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否则将被视为新信贷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