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酝酿减税降费,中证协向券商征集意见

39409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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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第一财经》。

2月21日晚间一份中国证券业协会落款的《关于就资本市场减税降费措施征集意见的通知》在社交媒体疯传。第一财经记者向中证协相关人士证实,该文件属实,确系中证协下发。

不过对于减哪些税降哪些费,目前尚不明确。

中证协在通知中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引导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现就资本市场减税降费措施向各公司征集意见。

“请各公司结合实际研提意见,并于2019年2月27日17:00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邮箱。”协会称。

该通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市场围绕减谁的税、减哪些税,降谁的费、降哪些费,存在较大争议。换言之,监管层到底是意在降低券商的负担,还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交易,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位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他认为是针对交易要减负。理由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此前中国证监会高层曾表示A股当前活跃性不够,要研究采取措施提高市场活跃度;另一方面,协会通知提到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不过对此多位机构人士表示不认同。一位机构人士就认为,应该主要是针对券商的业务减负。因为从通知内容看,是要贯彻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而且明确表示要减轻企业负担,以及引导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在其看来,这个行业就是指证券行业。

事实上,对比来看基金行业的优惠政策一直在推进,2018年底以来基金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取得较大进展。特别是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

上述会议决定,在已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

中国基金业协会曾表示,从基金行业看,创投税收新政符合投资基金运作特点,纳税主体明确,税目清晰、税率合理,将极大地改善创投基金税收环境,稳定市场预期,降低税收不确定性风险和纳税成本,增强基金投资者和管理人信心,是对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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