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银河(06881)发布公告,作为原告近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京02民初97号)。
被告徐国栋在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交易。由于徐国栋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追加担保物,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融资融券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徐国栋的信用账户执行了强制平仓措施。
对平仓后未予偿还的融资负债,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徐国栋偿还融资本金及支付融资利息、罚息,截至2019年1月9日合计人民币6545.8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该次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