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福泽集团(08108)公告,于2019年1月23日,公司与受让人(东华三院,一间于香港经营的慈善机构)订立转让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向受让人出让及转让牌照,代价为300万港元,惟须待转让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该牌照指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根据《殡仪馆规例》(香港法例第132AD章)及《殓葬商规例》(香港法例第132CD章)就红磡市立殡仪馆的殡仪馆经营而签发的殡仪馆牌照及殓葬商牌照。
由于自协议届满起公司已停止福泽殡仪馆的经营并专注于其他殡仪馆业务。尽管该协议已届满,但公司仍持有牌照,直至2019年5月12日。由于受让人已于红磡市立殡仪馆经营权招标中中标,且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公司向受让人转让牌照供其经营红磡市立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