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景控股(02193)拟955.2万美元认购瑞景管理控股20.3%股份 以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机遇

31533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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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万景控股(02193)公告,于2019年1月18日,公司(作为认购人)、目标公司(瑞景管理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及担保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公司同意认购目标公司发行的股份,认购价为955.2万美元。

于完成后(假设智星认购事项亦将告完成),认购股份将占目标公司紧随认购股份发行后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3%。

目标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持有3间于马耳他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的全部权益。目标集团主要从事船舶业务及服务。

现时,目标集团已签订协议自2019年下半年起为期15年获委聘就以目标集团拥有或将予建造的船舶提供光船租赁服务及将燃煤转运至由CPHGC开发及营运位于Hub, Tehsil Gaddani, District Lasbella, Balochistan, Pakistan 的新2 x 660兆瓦燃煤发电站。

据公司所知,根据其可得资料,CPHGC为中国电力及Hub Power拥有的特殊目的实体。中国电力于CPHGC拥有控股权,而中国电力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政府管理的五大发电厂之一。

Hub Power为于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 (Pakistan Stock Exchange Limited) 上市的公司。上述2 x 660兆瓦燃煤发电站的第一所蒸汽发电厂已于2018年12月29日成功通过测试及同步化,并投入商业运作。目标集团的关键业务计划位于“一带一路”地区发展业务,并把握当地经济及基建发展所带来的机遇。

另外,公司已获执行董事卢源昌先告知,其配偶谭慧思全资拥有的投资控股实体智星于2019年1月18日另行订立智星认购协议,据此,智星有条件同意认购,目标公司发行的股份,认购价为451.7万美元。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非智星认购协议的订约方。认购协议及智星认购协议属两份独立协议,且并非互为条件,即认购协议毋须待智星认购协议完成后方告完成,反之亦然。

倘智星认购事项亦将告完成,目标公司将由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公司(或其代名人)及智星分别持有70.1%、20.3%及9.6%权益。倘智星认购事项将未能完成,目标公司则将由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及公司(或其代名人)分别持有约77.5%及22.5%权益。

目标集团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除税后亏损30.5万美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税后利润为50.76万美元。

公司认为,认购事项能让集团把握“一带一路”蓝图带来的发展机遇,整体上符合集团的业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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