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建国际(00329)公布,于2018年12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调解书,内容有关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袁亚非作为票据担保人,由法院为东建资本有限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袁亚非所进行的调解而于同日订立的和解协议所记录的票据项下结欠款项的付款责任。尽管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袁亚非须根据调解书及和解协议向东建资本有限公司偿还票据项下结欠的款项,方式为于2018年12月28日前支付首笔200万美元及于2019年支付另外12期按月款项,但该集团于截至2019年1月10日未收到任何付款。
鉴于未能根据协定的时间表付款,所有根据应付的款项均已成为即时到期及应付。因此,东建资本有限公司透过其中国法律顾问已于2019年1月9日向法院提呈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及和解协议项下到期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