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易鑫集团(02858)发布公告,2018年4月19日,该公司全资附属上海易鑫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诺亚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出售若干租赁资产,而出租人同意在一段时间内将租赁资产回租予承租人;及订约方同意订立后续合同进一步订明双方权利及责任。
2018年11月29日,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第十二份后续合同。根据交易文件,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出售租赁资产,总对价为人民币1.2亿元,而出租人同意在租期内将租赁资产回租予承租人。承租人根据交易文件在租期届满前一个营业日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账款后,出租人须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予承租人。
公告显示,租赁资产指承租人的汽车。截至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租赁资产并无为该集团产生收入及净利润。于确定租赁资产组成的截止日期,租赁资产的净值约为人民币1.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