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集团(00053):私有化建议未获批准 11月2日复牌

38545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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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国浩集团(00053)及Guo Line Overseas Limited联合公告,就有关透过计划安排(根据公司法第99条)将国浩集团有限公司私有化建议,国浩集团以实物分派丰隆金融集团普通股的方式建议派发特别股息及建议撤销国浩集团上市地位等事项,于2018年11月1日,计划于法院会议上未获批准。

由于计划于法院会议上未获批准,故建议已失效及将不会实行;计划及分派将不会具约束力及生效;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地位将不会被撤销;及股东名册将不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计划股东及股东根据建议分别收取计划代价及分派的权利。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1.1,要约人及其于建议过程中任何一致行动人士(连同在其后与上述任何人一致行动人士)不得于公告日期起12个月内宣布对国浩提出要约或可能要约,惟获执行人员同意者除外。

国浩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自2018年11月2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股份在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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