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银河(06881)发布公告,该公司沈阳大北关街证券营业部近日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17)青民初47号)。
基于被告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向青海银行支付本金1750万元,根据《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代威共同向青海银行支付利息、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共计约422.07万元;原告青海银行对沈阳大北关街营业部、第三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主张权利,不存在未决争议;原告青海银行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