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灵控股(00382)发布公告,于2016年8月15日,广东威灵及威灵国际(均为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华翔分别就中国出售事项及香港出售事项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及股份转让合同。
根据中国出售事项条款,广东威灵同意向华翔出售山西华翔49%股权权益,代价约3.13亿元人民币。
据悉,山西华翔持有互兴60%股权权益、经泰70%股权权益及同创70%股权权益。除互兴、经泰及同创外,山西华翔亦拥有其他从事生产及销售高精密铸件及汽车配件的附属公司。
根据香港出售事项条款,威灵国际同意向华翔出售98股香港林柯股份,相当于香港林柯已发行股份49%,代价98港元。香港林柯仅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唯一资产为拥有互兴40%股权权益、经泰30%股权权益及同创30%股权权益。
公告称,预期该集团将因出售事项而获得收益约730万元人民币(税前及未计任何代价调整)。
由于投资山西华翔及香港林柯与该集团近期的宗旨及策略发展不再密切相关,故该公司已决定通过出售事项变现该集团于山西华翔及香港林柯的投资。此外,该集团亦将能够专注于其制造及分销家用电器的电机及电子电器配件的核心业务,并适时把握其他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