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了解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今天发表了《季度报告 》,总结2016年4月至6月期间的重要发展。其中在证监会发布的第一季度报告中有多个事项值得关注。
首先是今季的工作重点包括证监会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就改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的建议,展开联合公众谘询。
其次是在双重存档制度下,本会季内偕同联交所审阅了71宗上市申请,创下自2003年有关制度生效以来的歷史新高。截至6月30日,持牌机构及人士和註册机构总数亦创下41,892的新高。季内,本会对五家公司及叁名持牌代表採取纪律处分,当中涉及的罚款合共为1,050万元。
再其次是其他工作重点包括证监会发出了一份有关基金的有效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通函,以及认可了多项新投资产品,包括叁隻塬油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以及四隻槓桿及反向产品。
最后,在全球事务方面,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获委任为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理事会主席。证监会亦主办了第四届亚太区收购事宜监管机构会议,与区内的代表讨论最新的监管动态。
新闻背景: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是独立于政府公务员架构外的法定组织,负责监管香港的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该组织成立目的是为了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指引,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朝向公平、高效率及有秩序的方向发展。
在1970年代中以前,香港的证券及商品市场大致上是不受监管的。1973年~1974年的股灾爆发后,政府首先作出干预,继而制定了规管证券及期货业的核心法例。
当时执行有关法例的,是两个非全职的监察委员会(分别负责证券及商品交易事宜)及其行政要员(证券及商品交易监理专员)。由证券及商品交易监理专员掌管的证券及商品交易监理专员办事处,则属政府部门。
上述的监管架构维持了超过10年,期间大致上并无任何改变。然而,在这段期间,不论是国际或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都出现了急剧的变化。当时的监管架构无可避免地与时代脱节。1987年10月的股灾,不但导致香港股市及股票指数期货市场停市4日,而且明显地暴露出当时的监管架构的弊端。
股灾之后,当局成立了以戴维森为主席的6人证券业检讨委员会,研究香港的金融监管架构及机制、探讨有关的改善措施,以及如何避免重现1987年10月股灾时的混乱情况。
1988年5月,该委员会发表报告书,指出证券及商品交易监理专员办事处资源不足,以致未能妥善地监管迅速发展及急剧转变的香港市场。该委员会发现,有关当局耗费太多资源在效用不大的例行审查工作之上,而没有主动地监察及监督市场及中介人。该两个监察委员会由于缺乏明确的工作方针,以致未能有效地进行监管,不单没有采取积极主动和防患未然的监管措施,而且显得被动和后知后觉。
该委员会建议在公务员架构以外,成立一个法定机构以取代当时的监管制度。该机构的主席及职员由全职的专业监管人员担任,而经费则主要由市场承担。委员会认为,该机构应拥有广泛的调查及实施纪律处分的权力,从而有效地履行其监管职能。
1989年5月,随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的制定,证监会即告成立。